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03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含******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一: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03地块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温州龙湾区,西侧为永中直河,南侧为瑶南二路,东侧为罗山六路,北侧为永中西路。1#为多层商业及配套用房,2#~8#为高层住宅及其裙房,9#为多层办公。
2.1.1招标范围: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03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含设计试桩)施工全过程(除凿桩头以外),包括履行合同所需但不限于的【招标人提供钢筋、混凝土、与型钢(角钢、钢板)】设备、人员、材料、机具、桩基数据收集填报等。
包括但不限于:打桩机具安拆与进退场(包括二次进退场及安装与拆卸费),桩位定位放样、复核;钢筋笼制作及安装,钢筋笼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加劲箍及螺旋钢筋脱落情况;钢筋保护层焊接制作与安装,钻机成孔;二次清孔;钢立柱焊接制作、下放;浇灌商品混凝土;场内因桩机施工需要的挖机、钢板费用;含打桩机的进出场,含桩孔开挖,含地下障碍物挖除(地下障碍物在深度超过2m(含2m)或遇地基基础需处理由项目部现场签单确认);钢护筒(含试桩)的制作、埋设、拆除、清洗,钻机的装拆就位、移动,泥浆的制作、泥浆注入、排出、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导管的制购、试压桩的制作(包含抗拔试桩焊接),灌注混凝土;桩基工程施工原始资料记录、编制、整理;桩基动测、静载检测的桩头处理(含试桩桩帽护筒)。挖总泥浆池(外运,包含池内壁、护坡混凝土喷射及材料)、循环泥浆池、清水池;如泥浆需外运,则由招标人负责运输;取水源由招标人提供,水泵、水管等材料由中标人负责;桩基工程电源由招标人提供一级配电箱(注:设计试桩电源为柴油发电机及所需电缆电箱柴油等以及工人住宿均由中标人负责)。施工相关机械(桩机、钻头、钻杆、挖机等)、设备(放样测量所需RTK、全站仪、水准仪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其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场地条件自行踏勘。
钢格构立柱包括的承包施工范围:钢板与型钢(角钢)下料、切割、制作,焊接、装卸运输、场内二次搬运、场内二次(节与节)拼接(焊接)、安放就位等人工劳务及切割机、电焊机、吊车等机械、机具的使用摊销费用;还包括焊接耗材(电焊条)费用。
2.1.2桩基设计情况:桩基工程详见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最终结算工程量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联系单或现场签证,由招标方项目部审核确认中标施工班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2.1.3 工期要求:设计试桩 暂定 15 天,工程桩 90 天。
1)工程桩开始与结束时间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通知为准。【从本桩基工程打第壹根桩开始至最后壹根桩浇筑完成为止】。
2)如因中标方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迟壹天将被扣除人民币叁仟元 作为违约金,总额以本桩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3%为限额。
3)因招标人原因和不可预见延误工期,招标人负责确认工期顺延,但不做费用补偿。
2.1.4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桩基分项工程必须验收合格,确保“温州市优质桩基工程”。
2.1.5文明施工要求:按 市 标化工地要求执行,并承担自身范围的安全责任及赔偿。
2.2项目二:江心屿单元A-01b地块建设项目试桩工程(共计9根,暂定159m3)。桩基工程详见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
2.2.1承包内容:试桩工程包清工,包括履行合同所需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钢筋、混凝土、水泥)设备、人员、材料、机具、桩基数据收集填报等施工全过程。
2.2.2 施工内容:打桩机具安拆与进退场(包括二次进退场及安装与拆卸费),桩位定位放样、复核;钢筋笼制作及安装,钢筋笼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加劲箍及螺旋钢筋脱落情况;钢筋保护层焊接制作与安装,钻机成孔;二次清孔;钢立柱焊接制作、下放;浇灌商品混凝土;需后注浆桩的注浆作业;因桩机施工需要的挖机及钢板费用;含打桩机的进出场,含桩孔开挖,含地下障碍物挖除;护筒的制作(含试桩钢护筒)、埋设、拆除、清洗,钻机的装拆就位、移动,泥浆的制作、泥浆注入、排出、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导管的制购、试压桩的制作,灌注混凝土;需后注浆桩按图纸要求及时注浆(含注浆管采购、制作及安装);桩基工程施工原始资料记录、编制、整理;桩基动测、静载检测的桩头处理。挖泥浆池、循环泥浆池、清水池;如泥浆需外运,则由招标人负责运输;取水源由招标人提供,水泵、水管等材料由中标人负责;电源为柴油发电机及所需电缆电箱柴油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进出场施工车辆冲洗设备及冲洗作业由中标人负责。施工相关机械(桩机、钻头、钻杆、挖机等)、设备(放样测量所需全站仪、水准仪等,注浆所需机具)均由中标人负责,其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场地条件自行踏勘。
2.2.3施工工期:15日历天,开始与结束时间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通知为准。
2.2.4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含静载(抗压抗拔)试验检测】。如本工程达不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中标人须维修至合格并按中标价的3%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2.5特别说明:
1)、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项目部施工人员进行智慧桩基系统流程过程影像资料(如开孔、钻孔、一清、下放钢筋笼、二清、浇筑、成桩等)拍摄。
2)、工人住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及履约能力;
3.2班组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3班组必须已入******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库桩基工班组类名录(除长期未合作名录库外)。
3.4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二份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或班组价格确认书),其单份合同施工合同(或班组价格确认书)造价须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注: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图纸清单、现场施工条件及实施要求(项目一:联系人蔡工 ******;项目二:联系人:王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8 月 6 日-2025年 8 月 11 日,上午 9 :00- 11 : 30 ,下午 14 :30 - 17 : 00 (逾期不予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619号温州建设商务大厦11楼第二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8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路619号温州建设商务大厦11楼第二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开发布的媒介
******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77-****** ******
邮箱地址:******
监督部门******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诸葛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7-******
******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2025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