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建设项目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本工程所需的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位于温州市经开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D-12地块。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122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267平方米,总计23栋楼【其中:1#楼-22#楼为生产车间(除18#楼)、18#楼为研发中心办公楼、23#楼为员工宿舍】;其中地上面积24548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3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0020平方米。
2.2 本次采购招标范围:用于本工程的蒸压砂加气块用量供应【①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B07 A5.0;方量约1863m3(其中:600*240*100:154m3;600*240*200:1709m3);②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B06 A3.5;方量约1225m3(其中:600*240*100:7m3;600*240*200:1218m3);合计暂定用量3088m3,具体详见图纸,以项目需求实际为准。
2.3 中标方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费、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装卸车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汇率的变动、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的改变引起的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及试验用材料损耗费用,不再另行增加其他费用。中标方应负责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确保原材料验收、抽样检测、按要求送第三方检测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4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符合GB11968-2020《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国家标准,参数详见《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13J104且能够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质量要求。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运输损耗在材料进场验收过程中,材料底单上直接扣除。尺寸存在偏差,导致现场返工、耽误工期的,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如标准有更新,须无条件执行最新标准;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5 供货工期:具体材料进送货时间按招标人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必须将所需材料按时送至指定工地现场,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产品已获得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
3.4 ******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加气块类名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8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壹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时至11时20分,下午14时40分至17时50分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温建商务大厦16楼北首经营管理科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提供拟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介绍信(介绍信模板附后,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图章)与前来拟领取投标报价资料的人员身份证原件******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注册入库网页截图。
5、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9日15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温建商务大厦16楼北首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候:2025年08月19日下午15时35分
6.2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温建商务大厦16楼北首会议室。
7、公开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温建商务大厦16楼北首;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577-88131831。
项目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诸葛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7-******。
******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2025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