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洞头区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工程线路总长37.844km,新建管道总长15.943km,其中滨海大道西段948m、滨海十八路段1613m、金海三道段6040m、滨海大道东段2583m、过江段3274m、G330国道段1485米m、利用已设计管道2.248km、利用现状管道19.653km。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二期)起点为滨海净水厂,经滨阳路、滨海大道至滨海十八路,再经金海大道、通海大道(利用已建管道)、滨海大道(通海大道~机场大道利用已建管道)至瓯江口南侧,从江底敷管穿越瓯江登陆瓯江口新区,并经过瓯江口大道、跨海一路、瓯锦大道的现状管道至雁霄路口,再经雁霄路至G330国道,沿G330国道敷设至双瓯大道后与一期连接。本工程为线性工程,线路长,沿线工程情况复杂,需要较丰富的施工经验与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的施工班组,并充分估计有关风险因素。
本次竞标为该工程的输水干管-滨海十八路段(甬莞高速-金海三道)K0+000-K1+612.816、输水干管-金海三道段(滨海十八路-通海大道)K0+000-K6+029管道施工。
三、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点:温州市龙湾区。
五、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标准必须达到市标化示范工地要求,进度管理必须满足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约定为准。
七、招标内容
1、新建自来水管劳务施工班组,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2、工程用主材,包******有限公司供应,而辅材及机械设备等则由劳务施工班组自行负责。
八、资格条件
1******有限公司库内在册管道劳务施工班组;
2、2020年以来劳务施工班组应承接过类似业绩两个,类似业绩指施工过D1200及以上管径的自来水管至少一千米。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2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3楼(市政公司)1号会议室。联系人:董先生******。项目如有疑问可联系。项目经理:李先生******
十、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3楼(市政公司)1号会议室
十一、商务报价中填列的班组长即为劳务分包工程实施的负责人,该班组负责人必须是已在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入库的项目班组,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劳务施工班组不得擅自更换该项目班组长。
十二、取得劳务分包任务的劳务施工班组必须配合公司及时做好工程资料与工程联系单的签署,在支付劳务分包进度款时作为重要依据。
十三、本工程劳务施工班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等因劳务分包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上午10时00分;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14:00时至17:30 时在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班组长本人报名,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没有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本项目公告及补充(答疑、澄清)公告******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PC/#/index)。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