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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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万吨电子级高纯活性氧化铜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溪经济开发区(铜基地片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贵溪经济开发区铜基地片区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3'34.126",北纬28°20'24.815"),厂区占地面积约17920m2。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以电解铜、碳酸氢铵、二氧化碳等为原料,经络合溶铜、过滤、蒸氨沉淀、离心脱水过滤、闪蒸干燥、煅烧、检验包装等工艺得到电子级氧化铜粉,形成年产氧化铜粉20000吨、副产硫酸铵74.22吨的规模。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水系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间接循环冷却定排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作为清下水直接外排;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水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其中BOD5、动植物油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一并排入铜产业循环基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含氨废气、闪蒸废气、煅烧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未捕集的工艺废气、硫酸储罐、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无组织废气。项目含氨废气经五级逆流冷水喷淋吸收塔后采用二级酸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闪蒸废气经引风管收集后采用1套“旋风+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煅烧烟气采用1套“旋风+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铜及其化合物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限值要求,氨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的密闭性、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定期对密闭式负压装置检修、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提高废气收集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厂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限值要求,氨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来自于剪板机、压滤机、煅烧炉、闪蒸机、水泵、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压滤废滤布、废水处理污泥、过滤滤渣等危险废物, 废耐火材料、布袋收尘灰、废布袋、纯水制备废物、废过滤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布袋收尘灰、纯水制备废物、废过滤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618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645平方米)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矿物油、布袋收尘灰(含铜)、铜离子(化铜液)泄漏引发的环境事故风险,以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相关判定依据,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综合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易燃物及危险化学品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设备预防性维护,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储罐区设置围堰,危废暂存间设置导流沟和事故收集池,3#厂房生产区四周铺设地沟,并设置车间事故收集池,围堰及收集池均应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将厂区现有1座2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扩容至300立方米、依托厂区现有1座16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一旦发生料液泄漏等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收集泄漏料液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排放。应急事故池设在地势较低处,便于废水自流入内,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事故池、污水处理站、3#厂房的生产区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