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202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变更、终止和结题工作程序的通知》(湘科计〔2021〕7号)、《关于修订〈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郴科发〔2024〕10号)等文件规定,经相关程序,拟同意“永兴样板—涉污技术攻关”项目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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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部分项目重大事项变更调整表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2022年度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
示范区建设专项部分项目重大事项变更
调整表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承担单位 |
变更事项 |
1 |
2022sfq54 |
永兴样板—涉污技术攻关 |
******有限公司 |
项目执行期延长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