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执行期到期(含延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请提前验收且经主管科室(单位)批准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上一年度验收列为整改且整改期已到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形式
(一)会议评审。立项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会议评审。
(二)现场评审。立项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现场评审。
三、验收内容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采用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研究任务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对目标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成果示范推广及应用前景、项目组织管理和内部协作配合、人才培养、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科研学术价值、资金到位与拨付情况、会计核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与调整等情况进行评议。
四、报送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6月6日前登录郴州科技项目管理平台(******/),根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1、1-2)要求在线填报,同时将纸质验收资料提交项目推荐单位审核。
2.项目推荐单位根据验收材料提交清单认真审核纸质验收资料,签署意见、盖章,于2025年6月16日前提交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单位)审核。
3.业务主管科室(单位)线上、线下对验收资料进行仔细审查,签署意见、盖章,于2025年6月26日前将纸质验收资料交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科。
五、有关要求
1.名单报送。业务主管科室(单位)负责确定本次验收对象,填写《2025年科技项目验收名单表》(附件2),确定项目验收联络人,填写《2025年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联系表》(附件3),于3月21日前报送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科,并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平台填报、提交验收纸质资料。
2.材料报送。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验收提交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验收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项目验收纸质材料提交5份(其中1份为原件),签字盖章处日期须填写完整。
3.审核要求。推荐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单位)需认真审核验收材料,对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资料应退回,并要求整改,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审核通过。
附件:1-1.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示范区项目、旅发项目).docx
1-2.《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市科技计划项目).docx》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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