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
电话:0394-******
******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升级改造项目 |
周口市郸城县丁村乡 |
郸城县民政局 |
项目总占地面积33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25.66******消防设施改造等,购置骨灰存放架等设备20103个(台、套),其中包括新增两台火化炉和一台遗物焚烧炉。建设祭祀台、纳福亭、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
******有限公司 |
施工期: 本项目已于2005年投入运营,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2023年建设单位对殡仪馆殡仪服务完成了部分升级改造。项目后期安装火化炉和遗物焚烧炉及烟气净化设施等工程量较小,不涉及大的土方工程,采取相应的防尘降噪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控。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殡仪馆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火化机焚烧废气、焚烧炉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汽车尾气等。 项目6台火化炉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分别引至6套尾气处理装置,采用“火星拦截+急冷降温器+脱硫脱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6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DA006);遗物祭品焚烧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引至1套尾气处理装置,采用“火星拦截+急冷降温器+脱硫脱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7);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经实测,折算后火化炉废气浓度均可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排放限值中颗粒物低于30mg/m3、二氧化硫低于30mg/m3、氨氮化物低于200mg/m3、CO低于150mg/m3、氯化氢低于30mg/m3,汞低于0.1mg/m3,二噁英类低于0.5ng-TEQ/h,烟气黑度不大于1级的排放要求。 项目焚烧炉营运期废气排气筒DA007有组织烟尘、SO2、NOx、CO、HCl、二噁英类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烟尘80mg/m3、SO2100mg/m3、NOx300mg/m3、CO200mg/m3、HCl50mg/m3、二噁英类1.0ng-TEQ/m3) 食堂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通过排烟管屋顶排放。 通过加强对停车场车辆的进出管理;在停车场附近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种植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植物,将对废气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等措施后,可减少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以上措施的采用,可较好地降低大气环境影响,防止废气污染,措施可行。 废水:本项目采用一座40m3化粪池处理污水,根据化粪池实际运行情况,可以满足项目污水处理需求,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自火化机、焚烧炉、废气治理设施配备的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火化机等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加设减震基础或减震垫,并在风机的管道进出口加装消声器,火化机设备房设吸声材料,采取上述措施并经建筑隔声后,可使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昼间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西南侧临路散户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有火化炉灰渣;火化机、遗物焚烧炉除尘设备产生的粉尘;遗物焚烧炉产生的灰渣;火化机、遗物焚烧炉废气治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石灰、废除尘布袋。职工及殡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置,可满足要求。 |
无 |
责任编辑:郸城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