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利工程运行************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组织编制完成《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泵站管******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工程类别 | 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依据 |
管道、阀室、阀井及附属设施 | (1)管理范围为结构边线外侧水平方向5米以内的区域;(2)工程用地范围超过结构边线外侧水平方向5米的,管理范围为工程用地范围以内的区域。 | 工程管理范围以外20米的区域 | 《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十条 |
盾构隧洞及附属设施 | 工程管理范围以外45米的区域 |
根据《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管理办法》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危害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水资源水保科 0573-******
******水利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