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宣恩县伍家台贡茶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2.认证证书,原内容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证书覆盖范围需包括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类或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咨询类,每提供1个有效证明文件得2分,最多得 6 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证书覆盖范围需包括工程监理类或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咨询类,每提供1个有效证明文件得2分,最多得 6 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澄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不一致时,一律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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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