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WH010FJ25EP0642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轮渡路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WH010FJ25EP064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 A1 座 4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05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纬三路芜湖城泊驾考模拟中心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史晨洁、杨祚国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 |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投标费率(%) | 77.9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杜保胜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彭丝雨 | |
证书编号:20******0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68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完成)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学院项目(一期)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获奖 | 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
投标费率(%) | 78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吴勘刊 | |
证书编号:赣************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张建韬 | |
证书编号:202******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68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完成)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学校;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市政(道路工程)行业甲级;市政(给排水)行业乙级; | |
投标费率(%) | 77.6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胡磊 | |
证书编号:皖************;皖******7002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 | 汤迎 | |
证书编号:202******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68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完成) | |
质量承诺 | 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设计业绩:步行街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业绩:步行街地下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获奖 | 2024年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3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有限公司 2.基准价:77.90%; 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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