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增强殡葬管理工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4〕442号)等规定,拟召开光泽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光泽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5时30分
三、听证地点
光泽县民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30名,代表年龄在18至70周岁之间,为光泽县合法公民,包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县直部门代表、老干部代表等。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光泽县民政人社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相关镇、村(社区)等单位组织推荐。代表名单将于6月24日前核实和确定,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六、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光泽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2.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会场秩序,服从主持人指挥。
******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人员名单
光泽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