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我县林下经济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林业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光泽县林下经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光林规〔202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林下经济项目申报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包括国有企业、村集体、农民(林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等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和林下经济示范乡(镇)、种苗繁育基地等试验示范基地。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林下种植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小于10亩)、实际种植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且总投资达20万元以上。
2、林下养殖项目。林下养蜂经营主体应相对集中养殖100箱(含100箱)以上或其它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林下养殖项目总投资应达20万元以上。
3、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种苗培育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总投资应达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将下年度林下经济项目申报文本,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所辖乡(镇)林业站,并及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林下养蜂无需编制实施方案,以项目申报材料为准)。林业站对拟建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将符合相关政策项目进行汇总,报送******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
经营主体填写附件1,林业站填写附件2。各林业站汇总后于8月31日之前将有关项目材料和公示情况等******林业局。******林业局。
电子邮箱:******,联系人:高 嫣,联系方式:******。
******林业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