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宜丰县潭山液化石油气站改扩建工程的请示》(宜发改能源字〔2025〕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核准目的及依据
为******居民用气安全、便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宜丰县潭山液化石油气站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507-360900-04-01-545944)。
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宜丰县潭山镇店上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740.4㎡(合20.6106亩),利用原有办公******消防水池,购置卧式储罐3个(其中100m3储罐2个,5m3残液罐1个),储罐总容积为205m3,同时配备气泵,压缩机等辅助设备,完善供水、供电及其他公用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29.70万元,工程费用630.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70万元,基本预备费60.87万元,流动资金10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