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鹤园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5-160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6日00时00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办事处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
******建设局4楼
******办事处
日期: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