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7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学临潼校区骊山校园锅炉房扩建项目 | 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 ******大学 | ******有限公司 | 依托原有锅炉房扩建10台1.5t/h燃气锅炉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废气:南区锅炉房两台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DA002)排气筒排放。西区锅炉房八台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锅炉排水和软水设备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排入校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中水回用于绿化及冲厕,部分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潼区第二再生水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水泵减震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由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定期更换回收,项目区不进行暂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