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我公司根据《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甘溪村三堡洼,矿权地理坐标:东经109°28′001″~109°28′121″,北纬 30°08′210″~30°08′360″,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0.054714km2,开采标高+673~+540m。矿山可采资源储量约589.08万吨,开采规模为100万t/a,服务年限约6年。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公路开拓运输方式,矿石直接运输至水泥厂做原料。工程实际总投资5050万元,实际落实的环境保护投资约12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对照,项目除潜孔钻用洒水降尘替代除尘器收尘外,其他与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变更原因,洒水降尘可以达到降尘效果,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22年8月1日,恩施市生态环境局以“恩市环审〔2022]21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验收调查结果
1、 生态影响调查
(1)施工期生态影响调查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破坏植被、对野生动物影响、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居民化粪池处理后施肥,边坡进行了治理,且进行了绿化,施工弃渣已回填及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迹地、临时占地已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
(2)运营期生态影响调查
①矿山严禁越界开采,露天开采实行先剥后采,对于剥离的表土,实行单采、单运,项目不设置排土场,开采前期剥离表土已直接运至水泥厂作为水泥生产辅料,项目开采到一定时间段后,暂存在采空区,边开采、边复垦时作为复垦、绿化覆土;②结合地形和降雨径流情况,设置有截(排)水沟;③在不影响矿山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实行边开采、边复垦;④按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矿山水土保持工作,对生态影响小。
2、大气影响调查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监测中心 2024年5月),2023年恩施市SO2、NO2、PM10、PM2.5、O3、CO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区域特征因子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3、水环境影响调查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
运营期固定产噪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加强运输车******居民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项目运行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调查
矿山开采先剥后采,表土,实行单采、单运、单独堆放,项目不设置排土场,开采前期剥离表土已直接运至水泥厂作为水泥生产辅料,项目开采到一定时间段后,暂存在采空区,边开采、边复垦时作为复垦、绿化覆土;在职工活动场所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对环境影响小。
6、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调查
矿山委托专业爆破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柴油等使用多少,购买多少,减少存放量;加强燃油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油类跑冒滴漏;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项目已于2024年7月编制完成了《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5年2月26日取得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FM安许证【2025】135645号】。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运行期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声环境质量、厂界噪声、废气等进行检测,确保项目声环境质量达标、厂界噪声、废气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安排一人接受环保培训后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制定有关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定期维护保养等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应急设施等,并定期演练。
4、进一步加强矿区边坡绿化、水土保持,美化矿区环境。
六、验收结论
我公司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7月17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甘溪村三堡洼
联系人:林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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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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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