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EPC工程总承包(二次)说明
一、项目名称: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说明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大厦17楼1716室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576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号楼303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孙瑞强 | 联系人:王良 |
电话:****** | 电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