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晋宁区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11月18******人民政府要求,晋宁区计划于2025年开展新一轮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晋宁区初步研究拟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成果。为做好晋宁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有关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资源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女士,087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昆明市晋宁区******资源局
邮编:650600
******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