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江山路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
******-06SGGH
项目名称: |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江山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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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20: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图纸已更新,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述邮箱收件箱查看获取图纸等资料的下载方式,账号:******,密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款增加10.8.9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和信用评分,满分27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3、补充上传招标控制价盖章页。
本次澄清答疑内容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30日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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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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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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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