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李尚存变更为尤广明批前公示
序号
原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拟变更后用地单位
备注
1
李尚存
变更用地单位
廉江市水湖路西二街14号、16号
万广明
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
依照建设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8 日至2025年5月9 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并附具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759******资源局,邮编:524400,信封上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3.电子邮件发至:jkj639203@ lianjiang.gov.cn,标题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咨询电话:0759-******, 联系人:蓝生。
******资源局
2025年4月28日
序号
原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拟变更后用地单位
备注
1
李尚存
变更用地单位
廉江市水湖路西二街14号、16号
万广明
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
依照建设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8 日至2025年5月9 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并附具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759******资源局,邮编:524400,信封上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3.电子邮件发至:jkj639203@ lianjiang.gov.cn,标题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咨询电话:0759-******, 联系人:蓝生。
******资源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