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注射器组装连线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塘澧公路以东、朝皇路以南 | ******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分析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企业现拟投资10985万元,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塘澧公路以东、朝皇路以南新增工业用地15333.35m2,新建厂房并购置切割机、注胶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0台注射器组装连线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台注射器组装连线机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混炼废气、成型废气、试机废气、清洁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后纳管入曹宅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阳江。 固废:金属边角料、硅橡胶边角料、焊接烟尘集尘、废滤芯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厂房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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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