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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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504G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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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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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2024年龙门村等10个和美乡村路面改造工程施工通城县2024年龙门村等10个和美乡村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于2025年04月24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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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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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31 |
******.41 |
******.39 |
投标报价备注 |
/ |
/ |
/ |
质量(如有)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90 |
90 |
9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荣 |
李小丽 |
张水林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鄂******0047 |
鄂******1338 |
鄂******7474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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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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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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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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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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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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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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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
联系人:刘恒季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人才家园1栋11楼 |
联系人:段女士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特9号 |
联系人:吴女士 |
电话(传真):******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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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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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TCZX-202504GL-******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