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持续提升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持续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sdln-2025-026
3、包组划分:1个包
******管理局
******有限公司
******居老人等重点人群及有火灾风险场所配套安装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1000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预算金额:285000.00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1.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如你单位有意参与本项目请于2025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谢营科技大厦907室)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注:以上证件需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01日14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谢营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六、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谢营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七、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联系人:廖队长、周队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衣明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持续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sdln-2025-026
3、包组划分:1个包
******管理局
******有限公司
******居老人等重点人群及有火灾风险场所配套安装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1000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预算金额:285000.00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1.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如你单位有意参与本项目请于2025年06月20日-2025年06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谢营科技大厦907室)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注:以上证件需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01日14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谢营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六、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谢营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七、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联系人:廖队长、周队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衣明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