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物资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物资采购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五个标段。
3、预算金额:657.760676万元,其中一标段(管道):211.1327万元;二标段(电缆):72.28034万元;三标段(水泵):110.815万元;四标段(变压器):68.532636万元;五标段(肥料):195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人民政府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物资采购,预算控制价657.760676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泗店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物资采购。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容,圆满完成服务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27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22〕35号、鲁财库〔2007〕32号、鲁财采〔2022〕12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施。
7.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8.验收标准:合格。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6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8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名 称:******人民政府
地址:宁阳县泗店镇驻地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街道盛和家园商务楼北区21-2号
联系人:杜敏超
联系方式: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