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6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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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塞行审发〔2025〕53号 | 2025年5月23日 |
******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责任公司:
******医院项******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相关专家审查评估意见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街道办石峁子村。项目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4876.1m2,共分为5层(地上4层、地下1层),主要设置精神科、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日平均接诊量约为20人,设置床位50张。主要收治对象为周边有精神疾病的病人,不设置发热门诊、传染科室和创伤类科室,不进行手术;不设置洗衣房、煎药房、太平间等。项目涉及的辐射科室及设备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由企业另行办理辐射环保手续。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2万元,占总投资的6.02%。
二、总体意见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要求及设计文件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确保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最大程度减小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密闭式一体化设施,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以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集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在运行产生的废气经发电机房排风口外排。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间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混合,经“化粪池+A/O+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塞区污水处理厂,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医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医废贮存库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定期清运和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均不得随意丢弃。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医疗废物贮存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定期开展检查,加强防渗层的日常维护,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你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选址选线或者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3日
抄 送: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