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413-ZZNF-G2025-0008
二、项目名称:******卫生院1.5T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XJ | 常州市金坛区凤凰城31-29、30号 | 82(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1.5T磁共振 品牌(如有):西门子 规格型号:MAGNETOM Mica 数量:1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文敏、王飞、王维维、黄胜、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1.1%,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为0.8%,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卫生院
单位地址:金坛区直溪镇振兴南路12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万达中心2305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413-ZZNF-G2025-0008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