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7〕114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西双版纳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一、 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如认为本《公开征求意见稿》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签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至我单位。邮箱:bnxzqyk@126.com;传真:0691-2133760。邮件主题请注明“西双版纳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意见反馈”。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梅;联系电话:2126286。
附件:西双版纳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稿)
******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西双版纳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办公室《关于建立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农办通〔2024〕20号)、《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云农领发〔2024〕18号)精神,扎实推进西双版纳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把中药材产业规模做大、品质做优、基地做强,发展集种植、加工、科研、营销为一体的道地中药材全产业链,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目标:到2027年,力争全州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稳定在34万亩以上,产量达3.5万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60亿元,其中:农业产值达15亿元,加工产值6亿元,销售额39亿元。
年度目标:
2025年,力争全州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稳定在32万亩,产量达2.5万吨,全产业链产值达50亿元,其中:农业产值达10亿元,加工产值3亿元,销售额达37亿元。
2026年,力争全州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稳定在33万亩,产量达3万吨,全产业链产值达55亿元,其中:农业产值达12亿元,加工产值5亿元,销售额达38亿元。
2027年,力争全州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稳定在34万亩以上,产量达3.5万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60亿元,其中:农业产值达15亿元,加工产值6亿元,销售额39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中药材良种育繁推体系建设工程
1.加强种质资源圃建设和良种选育。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强化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的建设。鼓励科研院所、中药材种植企业结合传统育种方法和现代生物技术,开展中药材种质创新与新品种选育工作,提升种子种苗生产技术标准和规程,确保中药材种源纯正、品种优良。系统开展道地优势中药材品种选育、提纯复壮等,选育一批适宜当地种植的道地药材优品良种,加强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到2027年,建成1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圃。〔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大良种繁育推广力度。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化繁育,鼓励支持种子种苗繁育企业开展优良种子种苗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到2027年,建成1个以“十大云药”为重点的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良种推广种植面积达10万亩以上,良种覆盖率达30%以上。〔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的保护与利用。积极开展濒危、特有种质收集、保存、筛选和扩繁,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产业化利用,提升资源保护能力和产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农村局、州林草局、******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高品质中药材供应基地建设工程力度
4.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优化种植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推广林下、仿野生、间作、套作、轮作等种养模式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模式。抓好西双版纳州重点品种砂仁、石斛。特色品种金毛狗蕨、石斛、肾茶、生姜、滇黄精、重楼、滇橄榄、山乌龟、野菊花等种植。推广标准化绿色种植模式,规范化关键环节生产技术标准,强化源头质量控制,集成创新、示范推广一批以稳定提升中药材质量为目标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种植模式。大力推广野生培育、仿野生栽培、绿色种植技术。鼓励利用林地资源推行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力争到2027年种植林下、仿野生、绿色有机和GAP中药材15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或共建GAP基地,规范推行运用GAP追溯码及“药材符合GAP要求”标识,到2027年,力争建成2个GAP种植基地。〔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6.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完善推广道地药材特色采收加工技术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地初加工企业,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地初加工和趁鲜加工能力,到2027年,建设4个以上产地初加工基地,基本实现所有中药材品类产地初加工。〔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中药材精深加工园区建设
7.提升中药材精深加工能力。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进园区,加快建设完善初加工基础设施和引进现代加工设备,开展趁鲜切制,大力发展初加工业,逐步向精深加工转变。重点加快推进砂仁、石斛等品种的精深加工能力。〔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8.培育壮大中药材龙头企业。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支持中药材企业并购重组、整合融合,提升产业链集聚度和竞争优势。积极争取******集团、一心堂等头部企业支持,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到2027年,力争培育1家省级中药材龙头企业,3家州级中药材龙头企业,不断增强优势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药食同源产品研发推广工程
9.加强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生产。提升西双版纳州药食同源功能食品企业研发能力,按照药食同源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挖掘总结整理一批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喜爱的药膳菜单配方、制作工艺、功能食效等。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餐饮食品企业、中药材企业等协同合作研发生产药食同源产品,创新研发生产一系列药膳、中药茶饮、中药调料等日常中药食品及补益型、康复型、治疗型等功能性和保健性的药食同源产品。加强药食同源产品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成品产出等全环节质量监控检验。加强药食烹饪人才培养,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西双版纳特色的药膳美食品牌。〔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药材进出品贸易及交易市场建设工程
10.拓展药材进出口贸易市场,加强药材流通交易市场建设。巩固拓展西双版纳景洪市大勐龙进出口岸优势,优化完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措施,持续扩大与周边国家中药材贸易规模。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打洛、勐满或关累港口岸增设为允许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不断扩大我州药材指定进口口岸覆盖范围,为全州药材与东盟进出口基本形成双边互通打牢基础。利用中老铁路的交通优势、西双版纳州的区位优势,支持企业在我州辖区内建设药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西双版纳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居融合发展工程
11.******居融合发展。围绕西双版纳州热带旅游资源,整合融通中药材种植加工、中医药医疗康养、休闲度假、观光游览、药膳美食、科普研学、文化传承等资源,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推动农旅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中药材企业开展中药材采收、养生、科普等体验活动,加快推进中药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农村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快中药材品牌培育提升工程
12.培育中药材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规范运用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持续巩固提升西双版纳中药材品质优势,不断增强西双版纳道地药材品牌影响力。做精做优“傣药”民族药品牌,不断扩大西双版纳中药材产品品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工程
13.构建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健全支持中药材科技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政策,制定重大课题研究计划,集中整合各类科研资源力量,搭建科研创新转化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加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和产品创新研发力度;加强检测检验能力建设。支持中药院内制剂开发使用和转化,解决一批种业、生态种养、连作障碍、质量控制等技术难题;鼓励医企合作,加强以医促药。支持医疗机构参与中药品种的二次研发,研发一批新型饮片、保健食品、中药兽药、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创新产品。充分发挥民族医药优势,推进民族药二次开发和提质,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民族药质量提升与资源综合开发研究。〔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加强中药材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中药材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引进培养一批中药材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鼓励支持创新创业。依托驻州科研院所、院校教学力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合作,共同研发转化、共同培养人才,不断提高中药材产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健全完善中药材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财政局、州食品******管理局、************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中药材国际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15.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西双版纳州中药材行业相关机构申报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药材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西双版纳州中药材企业、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相关机构企业交流合作,在目标地区共同设立分支机构,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共建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中药制药厂、销售服务网点等,推进中药材产业国际合作。〔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外办、州市场监管局、******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西双版纳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
16.促进中医药文化互鉴互信。推动西双版纳中医药产品国际标准化,加强中医药疗效机理的科学阐释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南亚、东南亚国家中医药领域专家学者参与中医药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同度。〔牵头单位:州******宣传部、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中药材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7.构建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托省级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云药”产品赋码流通制度,推动中药材质量监管从种植端到市场端无缝对接,实现全过程各环节可追溯。〔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8.构建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体系。依托省级中药材产业信息监测系统,健全中药材产业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动态监测重点中药材种植规模、产地环境、生产规模、生产成本、市场价格、供需分析、发展趋势等关键信息,为产业发展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9.构建中药材规范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中药材繁育、种植养殖、收购、加工、贮存等技术规范、规格标准、质量等级标准、地方药材标准等系列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施行中药材产业标准化制度。〔牵头单位:******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构建中药材产业金融保险体系。提升金融支持助力中药材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创新开发针对全产业链的个性化金融保险产品,精准对接中药材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户等有效需求,建立“龙头企业+金融”协同的普惠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保障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牵头单位:******银行西双版纳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州商务局、******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1.构建优质药材优先使用体系。规范应用云南省优质药材优先使用制度,鼓励支持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GAP要求的药材,协同推进将使用符合GAP药材的药品优先纳入集采范围,鼓励支持符合GAP要求药材用于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中药配方颗粒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完善优化政策支持,积极打造“云岭名方”品牌,培育一批制剂名品,通过中药制剂发展支撑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医疗保障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州级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工作专班。加强实施管理,细化分解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建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库,制定项目清单,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联合督导、监测评价、通报问责等机制。
(二)加大资金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产业薄弱环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延链补链强链;按照种植养殖区划,合理布局种植养殖基地和产地加工选址,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等用地保障;加强招商引资,健全招商项目库,优化招商环境,完善“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
(三)完善联农带农。积极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体),务实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做好主业、练好内功,不断优化产业组织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各展所长、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逐步引导利益分配方式从“保底分红”向“按股分红”或“按贡献分红”等方式转变,形成共创共享、共荣共生的产业生态圈,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讲好云南“好山好水好药材”故事,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云南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