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墙头中心粮库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504-330225-04-01-614603 批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6000 万元,工程概算约 51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0350平方米,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7971.78平方米 。建设地点: 浙江象山墙头镇墙头村象山县墙头中心粮库内 。
2.2招标范围: 项目代码2504-330225-04-01-614603范围内的新建2幢粮库、1幢应急物资库及专项成品粮业务用房、1幢机具库、1幢辅助仓库、1幢机械库、1幢样品检验室及信息中心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54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墙头中心粮库改扩建工程(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樟树下村
联系人:屠勇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高俞村94号3楼
联系人:胡悠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