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g108汉源县九襄至富林段改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因设计方案变更,需对原土地征地范围进行调整,经相关单位协商后,重新对拟征收范围进行了勘界,现对该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及其附件中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征收范围
位于汉源县富林镇富塘村集体土地0.0534公顷、富塘村10组集体土地1.0593公顷、富塘村11组集体土地0.131公顷,流沙河社区集体土地0.1256公顷、流沙河社区2组集体土地1.12公顷、流沙河社区3组集体土地0.0128公顷、流沙河社区4组集体土地0.0385公顷、流沙河社区8组集体土地0.3729公顷;富泉镇富泉社区集体土地2.0685公顷、富泉社区1组集体土地0.088公顷、富泉社区2组集体土地1.3474公顷、富泉社区3组集体土地1.1479公顷、富泉社区5组集体土地0.3139公顷、富泉社区9组集体土地0.1828公顷;九襄镇大木村集体土地4.3301公顷,大庄村10组集体土地3.8996公顷、大庄村11组集体土地0.2589公顷,梨坪村集体土地0.0377公顷、梨坪村4组集体土地0.6477公顷,清泉村1组集体土地0.3059公顷、清泉村3组集体土地1.5997公顷、清泉村4组集体土地0.0556公顷、清泉村5组集体土地0.1154公顷、清泉村6组集体土地0.2992公顷,周家村4组集体土地3.5786公顷、周家村5组集体土地1.3292公顷;前域镇前域社区集体土地0.0507公顷、前域社区1组集体土地0.196公顷、前域社区3组集体土地0.0176公顷、前域社区6组集体土地0.1669公顷;唐家镇大岭村集体土地0.0374公顷、大岭村6组集体土地3.44公顷、大岭村7组集体土地0.1868公顷,富村村集体土地0.1051公顷、富村村3组集体土地0.112公顷、富村村4组集体土地0.619公顷、富村村5组集体土地1.0604公顷、富村村6组集体土地0.7952公顷、富村村7组集体土地0.4311公顷、富村村8组集体土地0.1112公顷,合同村1组集体土地3.7941公顷、合同村2组集体土地0.3584公顷,河西村集体土地0.2544公顷、河西村1组集体土地4.2103公顷、河西村3组集体土地2.1889公顷、河西村4组集体土地2.1535公顷、河西村5组集体土地2.042公顷、河西村6组集体土地0.3097公顷、河西村7组集体土地1.7046公顷、河西村10组集体土地0.3076公顷,红关村8组集体土地0.1996公顷,唐家村集体土地0.066公顷、唐家村1组集体土地3.6797公顷、唐家村2组集体土地1.2238公顷,五里社区4组集体土地0.4786公顷、五里社区5组集体土地2.1241公顷。最终范围以征地放线结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
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共56.9443公顷,其中:1、农用地55.3317公顷(水田22.6532公顷、旱地2.2087公顷,果园24.8875公顷、其他园地0公顷,乔木林地0.2788公顷、灌木林地0.3705公顷、其他林地0.2013公顷,其他草地0.2334公顷,农村道路1.3994公顷、沟渠1.5465公顷、田坎1.5524公顷),2、建设用地1.6126公顷(工矿用地0.2544公顷、农村宅基地1.3582公顷)。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公告时间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
四、补偿登记工作安排
拟征******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保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实物调查和住房安置登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对调查结果签字或拒不提供房产、身份信息资料的,其补偿安置以工作人员调查登记及农村集体确认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准。
五、异议反馈渠道
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本方案。
六、其他事项
******人民政府委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陈嘉豪,联系电话:******)
一、征收范围
位于汉源县富林镇富塘村集体土地0.0534公顷、富塘村10组集体土地1.0593公顷、富塘村11组集体土地0.131公顷,流沙河社区集体土地0.1256公顷、流沙河社区2组集体土地1.12公顷、流沙河社区3组集体土地0.0128公顷、流沙河社区4组集体土地0.0385公顷、流沙河社区8组集体土地0.3729公顷;富泉镇富泉社区集体土地2.0685公顷、富泉社区1组集体土地0.088公顷、富泉社区2组集体土地1.3474公顷、富泉社区3组集体土地1.1479公顷、富泉社区5组集体土地0.3139公顷、富泉社区9组集体土地0.1828公顷;九襄镇大木村集体土地4.3301公顷,大庄村10组集体土地3.8996公顷、大庄村11组集体土地0.2589公顷,梨坪村集体土地0.0377公顷、梨坪村4组集体土地0.6477公顷,清泉村1组集体土地0.3059公顷、清泉村3组集体土地1.5997公顷、清泉村4组集体土地0.0556公顷、清泉村5组集体土地0.1154公顷、清泉村6组集体土地0.2992公顷,周家村4组集体土地3.5786公顷、周家村5组集体土地1.3292公顷;前域镇前域社区集体土地0.0507公顷、前域社区1组集体土地0.196公顷、前域社区3组集体土地0.0176公顷、前域社区6组集体土地0.1669公顷;唐家镇大岭村集体土地0.0374公顷、大岭村6组集体土地3.44公顷、大岭村7组集体土地0.1868公顷,富村村集体土地0.1051公顷、富村村3组集体土地0.112公顷、富村村4组集体土地0.619公顷、富村村5组集体土地1.0604公顷、富村村6组集体土地0.7952公顷、富村村7组集体土地0.4311公顷、富村村8组集体土地0.1112公顷,合同村1组集体土地3.7941公顷、合同村2组集体土地0.3584公顷,河西村集体土地0.2544公顷、河西村1组集体土地4.2103公顷、河西村3组集体土地2.1889公顷、河西村4组集体土地2.1535公顷、河西村5组集体土地2.042公顷、河西村6组集体土地0.3097公顷、河西村7组集体土地1.7046公顷、河西村10组集体土地0.3076公顷,红关村8组集体土地0.1996公顷,唐家村集体土地0.066公顷、唐家村1组集体土地3.6797公顷、唐家村2组集体土地1.2238公顷,五里社区4组集体土地0.4786公顷、五里社区5组集体土地2.1241公顷。最终范围以征地放线结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
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共56.9443公顷,其中:1、农用地55.3317公顷(水田22.6532公顷、旱地2.2087公顷,果园24.8875公顷、其他园地0公顷,乔木林地0.2788公顷、灌木林地0.3705公顷、其他林地0.2013公顷,其他草地0.2334公顷,农村道路1.3994公顷、沟渠1.5465公顷、田坎1.5524公顷),2、建设用地1.6126公顷(工矿用地0.2544公顷、农村宅基地1.3582公顷)。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公告时间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
四、补偿登记工作安排
拟征******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并保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实物调查和住房安置登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对调查结果签字或拒不提供房产、身份信息资料的,其补偿安置以工作人员调查登记及农村集体确认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准。
五、异议反馈渠道
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本方案。
六、其他事项
******人民政府委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陈嘉豪,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