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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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邮 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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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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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西伯村,占地性质为设施农业用地,占地面积为6051.31平方米。新建一条150t/d粮食烘干生产线及热风炉房(安装1台3t/h******办公室、仓储厂房、地磅房等配套附属设施。建成投产后年烘干1200t水稻,最大存储量约8000t/a。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一)项目施工期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抑制扬尘的发生;施工边界设置围护栏和施工屏障围挡。首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 1、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2、粮食烘干过程中热风炉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粮食装卸、输送、筛分等过程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限值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浓度限值要求。 3、各种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置;粮食烘干工序中产生的防尘罩及折流挡板拦截粉尘及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生物质燃烧灰渣集中收集后作为肥料还田。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不可随意丢弃,不产生二次污染。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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