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5〕77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500118-04-01-9194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凤凰湖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智能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场平面积约360亩,工业建筑工程占地面积为111836㎡,总建筑面积为124045.28㎡。包括新建1#~8#厂房及研发车间、综合楼、门******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幕墙工程,综合楼室内精装修以及室外挡墙、广场道路、环境绿化及综合管网、污水处理、土石方等附属工程;(2)D04-01/01储备地块配套工程: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及场平工程。地块中部道路长约480m,宽17m,地块南侧道路长约740m,宽26m。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边坡防护等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4427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354万元 。
2.4 招标范围:(1)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文件。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昌龙大道1999号 | 地址: | ******街道探花北路52号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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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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