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乾安县闰布线220kV送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市乾安县闰布线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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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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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乾安县闰布线220kV送出工程 |
乾安县 |
******有限公司乾安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境内。新建输电线路于四海风电场220kV升压站-布苏500kV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1回,采用单回塔架设,全线路总长55.6km。新建设置杆塔178基,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28h㎡。项目总投资9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调查点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控制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二)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至临时防渗旱厕用作农肥。 (三)施工扬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场处理;废弃钻孔泥浆沉淀处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场处理。 (六)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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