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5年渔业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评审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根据委托单位工作计划,在2025年度内对佛山市渔业类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开展评审工作,包括实施单位遴选评审、建成项目验收评审工作,每个项目包含资料评审、现场勘验环节。评审项目总数量约20个,具体的评审行程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评审工作在2025年内已启动但评审且需跨年实施的情况,服务期限需延长至该项目评审工作完成为止(如所评审项目涉及跨年整改的情况,需以评审单位出具验收整改是否通过的书面结论为止)。
(三)工作要求:
1.评审单位需组建专职工作小组,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助理1—2名,负责项目材料前置审查、评审工作统筹和质量控制,不得对项目评审工作进行转包、分包;需组建评审专家组,按照具体项目要求在省、市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相应领域的专家(副高级以上职称),一般涵盖行业、技术、财务等多个方面,负责对项目可行性、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和标志性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2.评审单位需根据委托单位工作计划开展评审工作,在项目材料前置审查的基础上(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有效),进一步组织项目评审。其中:
(1)实施单位遴选评审:应重点关注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项目预算规模与实施方案是否匹配、预期投资进度与预期工作进展是否匹配;
(2)建成项目验收评审:应重点关注申报内容相应建设内容、绩效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财政扶持资金使用合理规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位是否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项目规定内容,项目的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项目的经济、社会等效益是否达到目标;项目资金是否落实、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根据项目的特点,核查其他内容。
二、采购金额及询价方式
采购总金额不超10万元,具体金额需根据项目实际评审业务量及时间确定,项目总费用包括服务费、专家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评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询价时按照单次业务量、评审时间对收费标准进行询价(见附件1):
三、投标材料要求
1.公司简介(含机构设置、业务资质等);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报价单;
4.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报告模板;
5.近年来承接政府部门评审等同类服务案例,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在符合有效报价范畴且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我单位将对各方报价材料进行集中拆封,按评分标准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2.评分标准见附件《项目采购评分表》。
六、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农村局渔业科,须在快递单(或密封袋)上注明报价项******农村局渔业科,******(建议采用EMS快递寄送)。
2.截至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7:30前,超过截止时间递交采购报价文件不予接受(以收件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