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人民政府2021年第3批次地块
******人民政府2021年第3批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总面积:24.31公顷
******人民政府2021年第3批次A-01-02、A-01-03、A-01-06地块
本次调查区域面积:31787m2
地理位置: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新村
******人民政府
调查区域历史用地性质:林地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2024年前地块内为林地;2024年4月漫江林场伐木,至今地块为荒地。
调查地块相邻东侧为林地;南侧为抚松新城锦江新村片区工程部;西侧为林地,隔林地为G504国道;北侧为漫江镇回迁安置楼。
地块及相邻地块未发现疑似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外来污染影响,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刺激性等异常气味。
三、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使用工业废水进行灌溉,未受到工业废水污染情况,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无可能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