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有限公司年产线缆组件350 万条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我单位信息及索取验收报告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线缆组件350 万条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年产线缆组件350 万条。
******有限公司年产线缆组件350 万条新建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大气、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通过电话、网上留言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任何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联系人:冯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鹤山市鹤城镇工业大道南71号之七(自编号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