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方坪大道南延线止点,设特大桥上跨渠江、沪蓉高速、深沟水库后止于华蓥侧规划站前大道,是渝广同城大道提前实施的一部分,也是广安主城区连接西渝高铁的最快捷通道,项目总长2.321km(桥梁长2.271km,含一座跨渠江独塔双索面斜拉桥、主桥梁全长586m,主跨340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宽度33m,桥梁占路线长度比例95%,总投资8.9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居住住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