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6月30日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8):制定印发《入海排污口整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分类实施整治,有序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香水湾、清水湾、土福湾、黎安瀉湖、新村瀉湖等重点海湾排污口整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排污口监管体系。
整改牵头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傅后杭,0898-******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2023年12月14日县政府印发《陵水县入海排污口整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陵府〔2023〕285号),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时限,细化整改措施、销号制度等,各单位共同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目前,一是纳入台账管理的86个入海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溯源排查工作;二是完成需保留的16个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三是建立陵水黎族自治县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汇总表,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实行分类清理整治,经梳理,已全部完成86个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其中依法取缔1个,清理合并62个,规范整治10个,无需开展整治8个,非排口5个。
工作成效
按照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要求,落实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入海排污口整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86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