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种质资源安全要求,全面加强海南省野生稻种资资源保护,大力提升野生稻原生境保护条件和能力,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海南省野生稻保护项目可研报告研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海南省野生稻保护项目可研报告。预算金额:8.30万元。
二、项目任务要求
基于海南省野生稻种质资源普查情况,对海南省重点区域野生稻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建设条件开展调查与评估,开展改造已建6个原生境保护点、拟新建3个国家级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拟新认定5个省级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拟完善提升省级热带野生稻种质资源圃(澄迈)、拟建设海南省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动态监测网络等5项任务可研报告文本编制工作,为海南省全面建设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提供理论支撑、数据支撑、方法支撑和工程支撑。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八)对海南省野生稻保护相关情况比较了解,具备野生植物资源保护项目文本编制资质和能力;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近三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三)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四)单位简介、相关资质和条件能力证明材料(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定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标准详见项目评审评分表。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7:30。报价材料接收地址:请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密封后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技417房。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规定恕不接收。
七、公示方式:评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公示,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合同执行中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朝海,联系电话:(0898)******
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评审评分表
附件-项目评审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