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镇北片全域乡村融合振兴项目-横港路(新兴路-屯桥路)一期勘察、方案设计
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百招2025- 3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步镇北片全域乡村融合振兴项目-横港路(新兴路-屯桥路)一期已由******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10-330424-04-01-538668)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百步镇。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 826米,宽 12米,同步配套其他相关设施。
2.3项目估算总投资:3900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总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并提供项目建议书;方案确定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中工程勘察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百步镇北片全域乡村融合振兴项目-横港路(新兴路-屯桥路)一期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工程勘察、前期咨询服务、相关配合服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工程勘察,各阶段报批配合、施工阶段配合、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配合、后续服务、各项专业评估和评审等全部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给水排水或市政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 9 时 00 分至2025年11月11日14时00 分,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14 时 00 分,地点为******办公室停车场集装箱)。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 地址:******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联系人:许李金 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0573-****** 联系电话:0573-******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复印件) |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给水排水或市政专业)。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复印件) |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
6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
7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特殊注明除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