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大学后勤保障处
2.项目名称:卫岗校区学生公寓电开水炉维保项目
3.采购需求:卫岗校区南北苑学生公寓,于2022年8月份采购一批电开水炉(176台),质保期于2025年7月31号到期。为确保开水炉定期清洗水箱、及时维修、检修,保障正常使用,需要落实开水炉维保单位。该项维保服务性质为全包,包含开水炉日常保养费及损坏后维修更换配件材料费、清淤清运服务费、工人工资、误餐费、加班费、材料费、交通费、运杂费、保险费、管理费、机具磨损、各种辅材、垃圾处理、税收等一切费用。服务过程中,要求厂家一年两次清洗开水炉水箱,定期维保,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学生用水不受影响.
4.预算金额:人民币8.8万元/年(捌万捌仟元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服务期限:2年
6.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含开水炉等设备安装,销售,维护)。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具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书面承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4.书面承诺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技术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四、投标材料要求
1.正式报价单(含配件分项报价);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委托函(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和书面声明;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的书面声明;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投标人提供安全承诺责任书(格式自拟);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含有任何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原材料或配件。在供货前,投标人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严格的资质检查,确保每一项产品和服务都符合招标要求,以保证开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8.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有效,1正2副,统一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密封袋后递交,骑缝处必须加盖骑缝章。
五、获取具体磋商采购信息
1.时间: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17:00止;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上述时段内联系采购组织单位获取具体采购磋商信息,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大学磋商项目报名表》,并发送邮件至******向采购组织单位联系人按实际要求进行获取。
六、采购流程说明
1.书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28日 上午10时40分
2.******大学滨江校区诚苑餐厅305室
3.******大学滨江校区诚苑餐厅305室
4.谈判时间:2025年7月28日 上午10时40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组织单位联系人:仇老师;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