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店韩路绿化提升工程(薛城段)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店韩路绿化提升工程(薛城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4.3人员要求: 4.3.1项目经理(1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3.2项目总工(1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4信誉要求: 4.4.1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4.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4.4.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4.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4.7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6分包要求: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632-******,(2)线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鲁证通”移动端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
|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18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进行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完成注册后,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交通运输工程办事指南》。 |
|||||||||||
|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
七: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登陆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分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接受异议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黄兆帅;联系电话:******。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九:联系方式
|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