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受理卧龙矿业100万吨铜精矿“保税混矿”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北海市。
二、申请单位:******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联系电话:0771-******,邮箱:******,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邮编:530028。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卧龙矿业100万吨铜精矿“保税混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17日
文件下载:
卧龙矿业100万吨铜精矿“保税混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