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有限责任公司扶沟县源航加油站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园区三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园区三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占地面积5324.18平方米,配置加油机6台,地下双层油罐4个(2个30立方米汽油罐,2个30立方米柴油罐)。建设站房一座、辅房一座、罩棚一座、精细洗车间一座、建设1台4000KVA变压器,12台120kw-600kw充电桩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隔油+三级沉淀)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卸油、加油、储油排放的油气(非甲烷总烃)、加油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缷油油气:加油站在油罐车进站卸油时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油罐车与地下储油罐采用输油管及油气回收密闭管线连接,将地下储油罐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管线回收到油罐车内,油气回收率为95%。 加油油气:加油枪为自封式,加油枪内安装油气回收设备。加油机加油时,储油罐液位会相应下降,油气回收率为95%。 储油油气:油气储油罐采用地埋式,罐体密闭性较好,顶部有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不小于0.3m,当储油罐内油气压力达到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启动条件,三次油气回收设备启动,将油罐内的油气转化为液态回到储油罐中。油气回收效率为98%,未回收油气通过高度不低于4m的排气管排放。 汽车尾气:加强站区管理,合理设计加油路线,尽可能缩短行车距离。 项目废气排放相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自加油机、潜油泵、加油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60-75dB(A)。在对各噪声源采取减振垫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项目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油罐清洗废液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走,不在站区暂存;含油沙子、污水处理站油泥、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无 |
2 |
******有限公司扶沟信泰包装容器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三路南侧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三路南侧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项目占地 7744.78m2,总建筑面积5192.62m2。 生产工艺流程:PP、PE 原材料— 搅拌—热熔—挤出—压制片材成 型—片材软化—吹塑(吸塑)成 型—裁剪—检验—成品。主要设备:全自动智能流水线、片材机、吹塑成型机、吸塑成型机、破碎机 1 台、烘干机、上料 机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片材热熔挤出及吹塑、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 片材热熔挤出及吹塑、吸塑成型工序产 生的废气:设备顶部设置集 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引入 1 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引入 1 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破碎粉尘: 密闭破碎间、负压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片材热熔挤出及吹塑、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非甲烷总烃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排放浓度 8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 A 级企业要求(有组织排放限值 20mg/m3)。本项目破碎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 A 级企业要求(颗粒 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0mg/m3)。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区西侧车间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以及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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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扶沟洋乐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
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一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一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占地 13276.75m2。生产工艺:原料-分选-切管-圆口-封底-吹底成型-清洗-退火-冷却-包装;主要设备:原料-分选-切管-圆口-封底-吹底成型-清洗-退火-冷却-包装等。项目夜间不生产。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废水、清洗废水混合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圆口成型机使用天然气的燃烧废气。 项目建成达到《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通用涉炉窑企业”A 级企业相关要求、“通用涉 PM 企业”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激光分选机、圆口成型机、玻璃管切割机、电箱、纯水制备系统等生产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同步安装减振装置,所有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老龙窝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废包装材料、废玻璃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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