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函(通住建函〔2025〕15号)及《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相关资******************有限公司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代表及专家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提交了报批稿,专家组对此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复核,形成了《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位于小通江右岸通江县城南村7社,地理坐标东经107°16′5.408″,31°55′24.238″。主要控制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控制点坐标表(建议在列表中插一列经纬坐标)
序号 |
编号 |
坐标 |
|
X |
Y |
||
1 |
JD1 |
******.034 |
430784.95 |
2 |
JD2 |
******.936 |
430799.883 |
3 |
JD3 |
******.063 |
430838.312 |
4 |
JD4 |
******.761 |
430833.117 |
5 |
JD5 |
******.781 |
430832.024 |
6 |
污水管网 |
见附图:检查井节点坐标表(图号GC-11-05),共190处。 |
二、工程布置
扩建规模1.0万m3/d,一期提标改造规模3.0万m3/d,总规模4.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调节池、1座格栅及沉砂池、1座CASS池、1座高密度沉淀池、1座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1座污泥储池、1座排水调节池(反冲洗废水)、1套生物除臭设备,配套建筑物包括1座鼓风机房、1座变配电间、1座进水在线监测间、1座综合楼。其中加药间、脱水机房利用原旧房,仅更换设备,与扩容部分共用,1期改造,主要更换运行时间长、有问题的设备设施。
污水干管沿平行河道的走向敷设,河道左岸敷设管线长8.43km,其中干管5.16km,管径dn1000,支管道3.28km,管径dn400;河道右岸敷设管线长3.35km,其中干管2.81km,管径dn800~dn1000,支管道0.54km,管径dn400;全长约为11.78km,全程采用重力流输送。
三、防洪标准
根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上******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渠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水规计〔2012〕81号):基本同意《规划报告》提出的流域内重要城镇的防洪标准,到2020年,县级城镇和建制镇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因此,评价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21,污水处理厂厂址要求“厂区地形不应受洪涝灾害影响,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防洪标准,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故本次确定通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具体要求
《审查意见》和《报告》中提出了有关工程的评价范围及技术路线选择、河道演变、行洪论证与计算、综合影响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等具体建议,请项目业主单位予以落实,同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办公室备案。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山林等情况、施工期防汛措施及施工开挖料的处置方案等。工程施工中的弃土弃渣不能侵占河道和乱堆乱放,应按照设计和各相关部门的批复方案施工。工程建设期间,业主单位必须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洪义务,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党委政府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本项目的临时工程应施工方案由业主及时拆除并恢复河道原貌,同时应对河道及两岸的弃土弃渣及环境卫生进行清理,保证行洪安全。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自行失效,如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此复
******水利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