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有限公司景洪市帕迁老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 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俊 ******
******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有限公司景洪市帕迁老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有限公司景洪市帕迁老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附件1.帕迁老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