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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修缮项目(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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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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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修缮项目(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5-22

******教育局******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修缮项目(零星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修缮项目(零星修缮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5]0016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SH-2025-035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潭财购[2024]12)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供应商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1

******学校思政教育研学实践营地修缮项目(零星修缮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一项

******.00

******.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采购【202217号)的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自行按规定配备;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2025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有限公司(湘潭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获取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603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雅斯特酒店6楼)                              

3、开标时间:202506030930(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汇处东升中央广场雅斯特酒店6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博 

2、电话:0731-******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教育局 

2)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

3)联系人:谢旭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3)联系人:周博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 ******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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