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4日我分局拟对《******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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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二楼)
邮 编:015400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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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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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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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 |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蒙海循环经济产业园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 |
一、施工期: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及时进行洒水降尘,用蓬布遮盖散料堆。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蒙海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 1.水泥稳定土生产和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的半封闭上料斗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并洒水抑尘,水泥搅拌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搅拌楼设备全封闭;烘干筒烘干废气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沥青烟气经电捕焦油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导热油炉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由1根28米排气筒排放(DA00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破碎筛分生产线车间全封闭,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砂子、碎石暂存于全封闭砂石料库房内,水稳混凝土铣刨料、沥青混凝土铣刨料等破碎料暂存于破碎车间内西侧存料区;水稳混凝土铣刨料、沥青混凝土铣刨料等块状原料全部苫盖堆放至堆场;水泥筒仓仓顶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厂界颗粒物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2.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蒙海镇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 3.沉淀池泥砂定期清理全部用于水泥稳定土生产;废布袋与废滤筒芯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除尘灰袋装存放于全封闭车间内砂石料库,用于水泥稳定土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废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油桶等危废分类收集,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