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辛酰氧肟酸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3820
******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辛酰氧肟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嘉祥化工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内,依托现有9#生产车间及部分装置,新增缩合釜、蒸馏釜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其余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辛酰氧肟酸3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现有项目(包括300吨/年鸟嘌呤及中间体、36吨/年美洛西林酸、20吨/年吡啶酮乙醇胺盐、80吨/年5-氨基-2-甲基苯酚、500吨/年氨基甲酸铵)均不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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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