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 ******医院 | ******街道长吕路99号 | 医院拟将一期门诊楼一层原中C臂机机房改为DSA机房,新增一台DSA,型号待定,最大管电压为150kV,最大管电流为1250mA,主射方向由下向上,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辐射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DSA机房四侧墙体采用不锈钢钢架+铅板进行屏蔽,顶棚采用混凝土+铅板进行屏蔽,地坪使用混凝土+硫酸钡防护涂料进行屏蔽;DSA机房设有铅防护门、窗,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根据理论计算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DSA机房外周围各关注点处的辐射剂量率均能够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相关要求。在运行过程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中的公众辐射影响均能满足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的要求,即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不超过5mSv/a,公众受照剂量不超过0.25mSv/a,同时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相关标准要求。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DSA在曝光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经动力通风装置排入大气环境后,经自然分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设备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设备运行期噪声很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噪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备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