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黔东经济开发区成品油库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黔东经济开发区成品油库建设项目
(二)选址选线:油库选址位于黔东经济开发区东部(镇远县羊坪镇太平村麻栗坡);配套铁路专用线起点(QD K0+000)接湘黔铁路K1675+412,途经太平村,终点(K1+800)接卸油栈桥。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成品油储罐及配套铁路专用线1800m。一期建设内容******消防水罐、1500m铁******消防泵房、配电室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预留二期用地,根据市场情况建设2万立方成品油储罐。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汤工******366
邮箱: ******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工******151?????
邮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网上下载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2、通过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